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决算公开及说明

  • 2017年08月28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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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决算公开及说明

第一部分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概况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位于武进区常武中路28号,占地面积11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常州幼儿师范学校隶属于武进区教育局,属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以培养幼师专业人才为主要职责,学校现有五年制学前教育、小学综合文科教育、小学艺术教育、旅游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三年制学前教育、计算机平面设计、会计等。学校形成了以师范专业为主、非师范专业为辅,五年制为主、三年制递补的专业格局。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在校生2901名,班级54个,教职工167名,外聘教师68名 ,离退休教师59名 。

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江苏省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学校紧紧围绕第四轮主动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内涵发展为主线,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品牌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校园建设,努力提升职业教育品质,为实现学校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中外合作办学取得突破性进展。2016年上半年我校与美国埃弗里特学院、韩国又石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所有协议都已顺利签署,并进行了实质性的考察学习。

二、成功举办了第四届男幼师汇报活动和校第八届技能节。通过男幼师汇报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男幼师一年来的学习成果;技能节的举办为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师生技能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继续抓教师队伍建设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参加各类教学比赛和教学活动。坚持班主任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班主任专题培训;组织校级主题班会,为班主任提供德育工作展示平台。

四、教育、教学工作紧抓不懈。德育工作继续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文明礼仪的养成教育为抓手,通过开展多项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持之以恒抓好教学常规,规范教学管理,通过组建新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加强教学巡视和推门听课,组织教学常规检查;明确重点,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是2016年专业建设的重点;加强中高职衔接过程管理,出台了分段培养衔接考核实施方案。

五、扎实有序推进教科研工作。学校继续以提高教育科研成果的层次为主要方向,以争创“教学成果奖”项目为指导,通过落实教科研管理分工,组建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团队和校本课程开发,通过课题申报和结题,扎实有序推进教科研工作,努力使研究成果向着高校方向发展。

六、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数字化校园建设有了新的突破。2016年添置了一批陶艺设备、摄相机等专用设备,添置和更新了一批空调、课桌椅等通用设备。对校园网站进行了重新设计与改版,着力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第二部分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831.92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9.71万元,增加6.4%。主要原因是师生数增加和政策性增资。

(一)收入总计3831.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74.28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817.29万元,增加34.68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2016年主要是以财政拨款的形式下达。

2、事业收入657.64万元,主要为从财政核拨的全日制班学生的住宿费和学费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减少587.59 万元,减少47.19 %。主要原因2016年学校实际收入较去年明显减少,同时预算外收入核拨数也减少。

(二)支出总计3831.92万元。

教育支出3796.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与上年相比增加194.28万元,增加5.39 %。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因政策性增资增加了。2016年住房保障支出35.44万元,去年此项经费上级下达于教育支出经费,今年单列住房保障支出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本年收入合计38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4.28万元,占82.85 %;事业收入657.64万元,占17.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本年支出合计383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8.98万元,占91.83%;项目支出312.94万元,占8.1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74.2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17.29万元,增长34.6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2016年主要是以财政拨款的形式下达。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174.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7.29万元,增长34.68%。由于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2016年主要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同时2016年师生数增加和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3431.2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4.28万元,节约预算8 %2016年尽管人员经费增加了,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使用与年初预算相比降低了,所以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4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4.98万元、津贴补贴1.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8.75万元、绩效工资845.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79万元。离休费26.53万元、退休费408.41万元、抚恤金6.02万元、生活补助1.63万元、助学金127.90万元(主要用于男幼师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199.45万元、提租补贴135.24万元、购房补贴127.50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9万元。

(二)公用经费309.23万元。主要包括:电费0.7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51万元、维修(护)费8.9万元、会议费0.62万元、培训费2.27万元、专用材料费2.15万元、劳务费266.4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教师)、工会经费24.27万元、福利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74.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17.29万元,增长34.68%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31.2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4.28万元,节约预算8 %2016年尽管人员经费增加了,但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的使用与年初预算相比降低了,所以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0.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41.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64.98万元、津贴补贴1.4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8.75万元、绩效工资845.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79万元。离休费26.53万元、退休费408.41万元、抚恤金6.02万元、生活补助1.63万元、助学金127.90万元(主要用于男幼师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199.45万元、提租补贴135.24万元、购房补贴127.50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9万元。

(二)公用经费309.23万元。主要包括:电费0.7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0.51万元、维修(护)费8.9万元、会议费0.62万元、培训费2.27万元、专用材料费2.15万元、劳务费266.4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教师)、工会经费24.27万元、福利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1.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万元,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费为零。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62万元,培训费决算支出12.40万元,两项经费的决算支出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和培训人次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教师外出办事1辆,接送学生外出活动2辆,食堂购菜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从财政专户核拨的学生住宿费、学费属于我校的事业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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