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征集江苏省第九届 “蓝天杯”优秀论文的通知

  • 2011年05月04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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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校:  

“蓝天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举办,今年为第九届,从2009年起,获奖证书由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和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共同盖章。今年,区教师进修学校仍将负责所在地区域内的论文征集和收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参评论文,均需在网上申报,网址详见附件。网上不申报(未取得网站给的论文编号、没有下载的论文封面)的一律不予参评。同时,向我校提交一份纸质的文本。  

2、每位教师最多投送两篇,严禁网上抄袭和相互抄袭。  

3、每篇论文收评审费50元,论文字号等格式要求另见附件。  

各校要在前八届征集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策划,认真安排,于 7     10   前完成各项工作,将纸质论文和评审费交我校教科室。联系人:陈丽,电话:86508313

 

 

 

附件:  

江苏省第九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征稿要求    

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举办的江苏省第九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仍由《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立意新颖、观点鲜明、立足实际、着力创新、原创性强。  

2.每人送评不超过两篇,字数原则上3000字左右,一般不超过5000字。  

3.为有序评审、减少差错,自今年始,将采取网上提交与寄送纸质文本同时进行的方式。打印稿的打印格式要求是: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邮编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用小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楷体,打印用A4纸。  

4.往年已参加“蓝天杯”评选并获奖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参评论文已产生某些社会影响(发表、交流、获其他奖项等)者请在文末注明。  

二、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教科研和教育管理人员)、各培训机构师生,均可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撰写论文参加评比。参评对象尤其要向农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  

三、起止时间    

2011   425 6月   30征文,20118月评审,20119月颁奖  

四、选送要求    

1.各市、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所在地区域内的征稿和收费工作,个人也可单独申报;有关培训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征稿和收费工作。    

2.所有参评论文均需在网上申报。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站,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具体要求及登录方式详见网站说明。  

3.每篇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主要用于评审、授奖和印刷优秀论文集等,可由邮局汇款或银行转帐(注明评审费)。  

4.纸质论文和评审费原则上由各教师进修学校和相关培训机构集中寄送,联系人:高步云、许顺芬,电话05108293260582932642。纸质论文寄送和评审费邮汇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19号,《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宜兴工作室高步云收,邮编214206  

评审费银行转帐帐号:  

 名:宜兴市财政局(教师进修学校分户)  

 号:****1616****5121**19

开户行:建行东山办事处  

五、评比办法    

1.聘请高校教授、科研院所研究员、特级教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初评、复评的基础上组织论文的终评。  

2.评奖类别将按中学组(含培训机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分别进行。根据论文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1%左右,二等奖为20%左右,三等奖为40%左右。获奖者由江苏省教育厅师资处和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选送论文的数量和质量,还将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部分代表将被邀请参加今年9月的颁奖活动。  

4.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如发现属抄袭的参评论文,则一律取消评奖资格,并将姓名和单位通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六、结果查询    

获奖结果将于20119月底前后在“江苏教师教育”网站上正式公布。请进入“蓝天杯论文评选”专栏即可查询。  

 

《小学教师培训》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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