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程序

  • 2012年08月25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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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名单另见文件)

二、按区局文件列出候选人名单

三、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教代会代表),民意测验

四、领导工作小组民意测评

五、校办公会议集体审定

六、校园网上公示

七、材料上报区教育局

八、区教育局、人社局审批

常州幼儿师范学校

201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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